2018年7月,余姚某企業發生一起電動葫蘆鋼絲繩導繩器墜落事故,不幸把一位正在操作的工人砸傷。經事故現場勘查,該起重機主要技術參數如下:型號規格LDA5-10.6,額定起重量5t,跨度10.6,起升高度6m,起升速度8/0.8m/min,操縱方式為地面隨性操縱,大小車運行速度20.0m/min,工作級別A3。使用場所是一間管件生產車間,平時基本都是在額定載荷的90%吊運,而且使用比較頻繁。從現場墜落的導繩器來看,其主要受到為例作用而這段掉落。主梁、端梁和鋼絲繩等主要零部件經檢查沒有發現明顯的變形、磨損、破損等不良狀況。
事故原因和分析:首先從導繩器的工作原理分析。目前常用的圓環式導繩器套在卷筒外面,由幾段組成一個圓環,靠其與卷筒的螺紋副關系沿卷筒軸向移動,但本身不能轉動。導繩器塊外周上固定連接一個設有過繩槽的弧形壓板,整個導繩器由圓鋼帶、弧形壓板等部件組成。當電動葫蘆卷筒轉動時,導火索呢過器由螺紋槽帶送沿軸向方向移動,同時將所纏繞的鋼絲繩有序的排除或排入螺旋槽。當鋼絲繩卷繞與導繩器移動不能同時進行時,導繩器的滑動就容易導致其被拉壞折斷。在對導繩器進行設計時由于沒有對齊所受橫向拉力的強度有所要求,因此斜拉歪吊能夠直接拉裂導繩器。
在歪拉斜吊這種誤操作下導繩器極易損壞,而正常操作下它也是壽命不長的易損裝置。從現場墜落的導繩器斷口可以看出其在工作時受到一個橫向拉力,拉斷了鑄鐵制造的導繩器,所以初步判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歪拉斜吊引起的。
導繩器損壞脫落會進一步導致電動葫蘆斷火開關無法動作,從而造成電動葫蘆上下限位失效。從斷火開關限位裝置作用原理來看,當吊鉤上升和下降到極限位置時,固定在電動葫蘆卷筒上的金屬打桿會隨著導繩器的移動被頂進或拉出,從而使得斷火開關動動處于斷電狀態,電動葫蘆停止運行。
導繩器損壞脫落必然會使斷火限位裝置失效,因為導繩器的移動是斷火開關觸發的必要條件。上限位失效,致使吊鉤沖頂會造成滑輪罩及卷筒變形或頂癟、滑輪破裂,特別嚴重的則是鋼絲繩被拉斷,卷筒破碎,吊鉤墜落,造成墜落事故。
其次,企業沒有建立設備維護保養記錄制度,缺乏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操作人員在起重機使用過程中圖方便,圖速度,沒有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意識較差,沒有時刻觀察電動葫蘆的工作狀態,發生有異響聲及零部件松脫應立即停止操作。日常使用時員工沒有對該起重機的基本狀況進行確認,企業對該設備的主要受力機構件、安全保護裝置、工作機構、操縱機構、電器(液壓 、氣動 )控制系統沒有進行必要的清潔、潤滑、檢查、調整和更換易損件。由此,可以判斷企業沒有
很好的落實特種設備定期維護保養和檢查制度,對起重機的操作人員沒有進行安全操作培訓,員工存在斜拉歪吊違規操作行為。現場也沒有落實企業質量體系文件中的安全制度,員工進入廠 區作業沒有佩戴安全帽。這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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