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新修訂的《特種設備目錄》,電動葫蘆屬于特種設備中的起重機械類別。《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取得許可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顯然,該裝修公司私自安裝電動葫蘆進行作業,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相關要求。
(2)《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條例》規定:“電梯的生產、安裝和使用,均需通過資格審查,且取得合格證后才可投入使用。”但是,根據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職責,廢舊電梯的拆卸和處置不屬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范圍。所以對廢舊電梯的監管還存在一定盲區,私自使用脫離監管的廢舊電梯存在很大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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